5月13日,教育部国际司政策规划处处长刘剑青来校做《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《意见》”)解读宣讲培训。各学院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、国际合作处及发展规划处全体员工参加培训会。
副校长郝芳主持会议。
刘剑青详细解读了《意见》出台背景、文件精神、工作原则和指导思想,着重论述了文件对加强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重要任务和要求。他说,《意见》对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,具有划时代的意义,标志着我国教育对外开放事业,开始从改革开放以来的“扩大”发展阶段,进入以“提质增效”为主要特征的“做好”发展阶段。
刘剑青对我校对外开放工作给予了肯定。他说,我校积极响应国家“一带一路”战略规划,结合本校实际,成立了“丝绸之路学院”。同时,稳妥推进中外合作办学,与约旦共建“中约大学”,实施“一带一路”教育行动计划,促进沿线国家教育合作,实现合作共赢。
据悉,2016年2月10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》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(国际合作处)
(转自地大之声)